審計案例:粵海鐵路公司舞弊案
發(fā)布時間:2015-03-11
背景資料
粵海鐵路:粵海鐵路從廣東湛江直至海南叉河,是我國第一條跨海鐵路,總投資45億元。2003年1月,粵海鐵路開通,結束了海南省不通火車的歷史。
粵海鐵路公司:粵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由鐵道部、廣東省政府、海南省政府三方合資組建,上述各方分別授權廣州鐵路(集團)公司、廣東省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、海南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為產權代表。
粵海鐵路通道建設大事記
1992年11月30日,國務院批準鐵道部、海南省、廣東省共建海南鐵路通道項目。
1994年12月,鐵道部、廣東省、海南省簽署《鐵道部、廣東省、海南省關于建設海南鐵路通道的協(xié)議》。
1997年8月26日,粵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,標志著粵海鐵路通道工程正式啟動。
2002年10月31日,“粵海鐵1號”建造完畢并進入東海試航。
2003年1月4日,粵海鐵路瓊州海峽火車輪渡及海沙段通過鐵道部、海南省及廣東省的初驗,已具備臨管運營條件。
2003年1月7日,粵海鐵路通道瓊州海峽火車輪渡正式開通。
私分國有資產罪:1997年10月1日,頒布實施的新《刑法》第396條第1款規(guī)定:“國家機關、國有公司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、人民團體,違反國家規(guī)定,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,數額較大的,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”
審計過程
2001年3月20日這天下午,粵海鐵路公司財務部楊部長在海南國貿路申亞大廈辦公室里,接到審計署深圳特派辦審計組打來的電話,說明天下午要進點審計,讓準備一間審計辦公室。楊部長三天前已接到審計通知書,以為這和往常一樣是讓他們接站和安排食宿的,所以沒太在意。誰知,再往下一問才知道,審計組全部人馬已到海南,人住在申亞大廈對面的匯通大廈,而且,一切食宿等費用均由審計組自理。這,著實讓楊部長吃驚不小。接待審計又不是一次兩次了,此前,粵海鐵路公司已接待了13批審計,早已熟門熟路,都是事先電話通知讓安排接站和安排食宿的,難道這次是專案審計?直到第二天,審計組正式進點宣讀了審計“八不準”紀律,楊部長這才稍稍松了口氣,知道不是沖他們一家來的,而是審計署為保證審計獨立性、客觀性、公正性而統(tǒng)一采取的措施。在隨后與深圳特派辦審計組接觸的三個月中,楊部長越來越感到這第十四次審計與以前大不相同,他曾深有感觸地告訴記者,深圳特派辦審計組在他們前后經歷的14次審計中,創(chuàng)造了許多“唯一”和“之最”,是唯一自己掏錢吃住經費自理的,是唯一對他們自辦實體提出置疑的,是唯一踏勘那么多工地現(xiàn)場的,是審計時間最長、態(tài)度最嚴謹、業(yè)務最熟悉、問題最尖銳、力度最強大的審計組。
其實,這次審計對深圳特派辦審計組來說,也是非同一般。工程建設項目審計本身就是公認的專業(yè)性很強,難度很大的審計,涉及工程設計、施工、材料、工藝等多方面技術規(guī)范和標準?;浐hF路又是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的建設項目,李鵬、朱镕基等國家領導人都曾經視察過。另外,審計組是對粵海鐵路建設資金1995年至2000年預算執(zhí)行情況進行審計,跨六個財務年度,累計到位資金約21.63億元,其中,國債資金13.8億元。對這個總投資45億元、創(chuàng)造了許多中國鐵路建設史上奇跡的項目進行審計,審計組勢必要面臨全新的壓力與挑戰(zhàn)。擔任審計組長的呂大文處長說,大家便深感責任重大、任務艱巨。
審計組進點后,立刻開始緊張的工作。面對6個年度、21億元形成的浩如煙海的賬冊、憑證、合同、圖紙等,真有點無從下手。光工程合同、圖紙就快把人給淹了,還要實地踏勘工地,時間只有3個月,人員只有8個人。審計組必須盡快抓住重點,尋找突破口。
審計組兵分兩組,財務組和工程組,兩邊同時進行。幾天后,財務組在仔細翻閱報表資料后發(fā)現(xiàn)疑點。該公司旗下有5個經濟實體,2個團體。都是獨立核算單位(以下簡稱7個實體),經營業(yè)務范圍均與建設項目有關。根據以往審計經驗,這往往是做手腳,藏貓膩之處。而此時,工程組也發(fā)現(xiàn),施工合同和購料合同上,也頻頻出現(xiàn)這幾個實體的名字,粵海鐵路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與采購,大多是與下屬7個實體的關聯(lián)交易。
這就是審計重點!審計組立刻決定對這7個實體的財務收支和經營業(yè)務情況進行重點審計,由此打開缺口。
財務組從報表上看到,7個單位效益極好,年年盈利。審計人員跑工商局調注冊登記資料,跑銀行查開啟資料,并與粵海鐵路公司資金往來賬仔細核對后,發(fā)現(xiàn)粵海鐵路公司從1998年5月至2000年底,先后挪用262萬元建設資金違規(guī)給7個實體作經費開支和啟動資金。7個實體的人馬均為粵海鐵路公司本部干部兼職,均屬于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公司。經查閱大量法規(guī)并咨詢國家計委后確認,粵海鐵路公司董事會根本不具備投資權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變更的決策權。
審計組開始向該公司指出挪用建設資金違規(guī)辦實體的問題時,公司根本不買賬,說我們經歷了13次審計,從來無人對此提出過任何置疑,但審計人員捧著法規(guī)一遍遍向他們解釋,以理服人,依法陳述,經過十幾個回合的溝通,公司方終于明白了問題所在。
審計人員發(fā)現(xiàn),7個實體經營的業(yè)務清一色是粵海鐵路建設項目。這些實體并不具備承攬工程建設或購買工程物資的資質和能力,僅充當中間商、二傳手,所謂運作,不過是過一下手從中吃一道差價,套取鐵路建設資金罷了。
經審計組查明,至2000年底,7個實體中的6個從粵海鐵路公司自管基建項目中,套取建設資金6348.8萬元,形成毛利收入。其中,以甲方供料名義取得材料差價或管理費收入4961.4萬元;所辦實體(無資質承包)通過轉包取得差價或管理費收入765.2萬元;職工技術協(xié)會和技術服務中心以提供技術咨詢名義取得收入622.2萬元。
本來,甲方供料是建設單位為了降低成本,保證材料質量,采取的由建設方提供所需材料的方式。但審計發(fā)現(xiàn),粵海鐵路公司為了用足概算(而不是節(jié)約投資),以下屬實體套取高額利差,在甲方供料方式上大做手腳,以概算價入成本賬,不進行招投標采購,不自己采購,而通過下屬物資公司購料,讓其強行插在中間吃概算價與實際價之間的差額。更為惡劣的是,為了讓下屬公司套到更大的差價空間,粵海鐵路公司串通設計方調高概算單價,虛列預算,套取資金。其中,通過交通部某院人為調節(jié)石料單價,增加港口碼頭工程投資1642萬元;通過鐵道部某院調增甲方供材料土工膜的預算單價,增加鐵路工程投資358萬元。這樣,粵海鐵路公司通過所謂的甲方供料方式,人為致使工程材料成本增加了30.66%。而不規(guī)范的采購,也為腐敗打開方便之門。杜惠榮在擔任粵海鐵路公司副總經理(正處級),分管公司物資部期間,利用職務之便,為物資供應單位謀取利益。先后15次收受物資供應單位或其代理商賄賂的款額共計人民幣48萬元。
工程建設收入的獲取,與甲方供料差價收入的取得方式大同小異?;浐hF路公司下屬的褓均無施工資質,承包工程后,賺取差價或管理費后便轉包給施工單位,僅從湛海線鋪架工程項目中,就賺取差價收入647萬元(將取得1428萬元)。但實際上,這些利益僅是小頭,而粵海褓的介入,使工程管理上受制于設計施工單位,或因管理者失職,使工程管理漏洞百出,造成的工程管理資金被騙套和損失浪費的資金,卻是大頭。有個很明顯的例子,審計人員到海沙段預制梁場,對龍門吊軌道進行現(xiàn)場測量時發(fā)現(xiàn)只有150米,一般人憑目測就可知道,但在最后付款簽字時,工程管理者、工程監(jiān)理人員居然視而不見,將其按1160米付款,目測差錯率居然高達673%。僅這一單就多支付給施工單位工程直接費77.49萬元(未計工程間接費)。還有一單付款更讓審計人員莫名其妙,即拋填堤心石的補償費用?;浐hF路公司明明已在各施工單位的投標報價中,支付了該項費用,且以施工合同方式予以確認,但后來卻又做出決定,重復支付施工單位拋填堤心石補償費用610萬元。經審計人員抽查發(fā)現(xiàn),由于工程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建設資金損失浪費達3925.29萬元。
最見不得陽光的,就數提供技術咨詢取得的收入。審計人員在對該公司技術報務中心(簡稱:中心)咨詢服務基礎上審查時發(fā)現(xiàn),其中內幕,令人驚心。中心一經成立,即依托粵海鐵路通道建設項目,全方位地介入物資采購和工程設計、施工等環(huán)節(jié),以提供技術咨詢服務的名義取得經營收入。取得的服務收入全部來源于粵海鐵路通道的建設資金。中心成員均系基礎上標底編制人及評標人,均在中心領取效益報酬,粵海鐵路公司在自行組織的招標項目中,為了協(xié)助向中心交了“咨詢費”的服務對象中標,真可謂“煞費苦心”。以制梁枕招標為例,該中心1999年9月(招標前),分別與兩家單位簽訂咨詢服務合同,各收取服務費40萬元和50萬元。為了協(xié)助這兩個單位投標中標,除招標前提供“咨詢服務”外,還違規(guī)把1個標段拆分為2個;在評標中違規(guī)操作,為未中標的株洲橋梁公司,修改原始評分表,其結果可想而知。
審計查出的咨詢收入是622.2萬元,但其背后還隱藏著多少貓膩卻無法統(tǒng)計。據檢察機關指控,唐建偉、杜惠榮、樸英元、李遜4人都有收受賄賂的行為,在1999年至2002年間,被告人唐建偉在擔任粵海鐵路公司總經理期間,利用其負責基建、經營活動、主持招標、簽訂施工合同、審批驗工計價、工程款撥付、變更設計以及對外協(xié)調等職務之便,為工程單位謀取利益,先后20次收受工程單位賄賂款共計人民幣60.8萬元、港幣5萬元。
就這樣,國家用來建設粵海鐵路的資金,被掌管資金的建設單位――粵海鐵路公司,以種種名義挪用套取。在一筆筆貌似合法的交易后,掩蓋著一樁樁套取國家建設資金的黑幕。7個實體實際是粵海鐵路公司套取國家建設資金的工具。據審計查明,7個實體共套取資金6348.8萬元(毛利),實際流失的建設資金達3324.5萬元。
這些被套取的資金究竟流到何處?為了搞清這個問題,審計組幾乎把7個實體所有支出明細賬翻了個底朝天。結果讓他們大吃一驚。流失的建設資金,大部分作為獎金福利分給了個人。到2000年底,粵海鐵路公司在7個實體計提工資基金及附加為2059.75萬元,成為粵海鐵路公司發(fā)給個人獎金以及福利支出的來源。
月月都有額外收入,額外收入的數額月月又都相當可觀,大家既高興又忙活。普通員工每月領取個人收入的地點有4處,中層以上干部領取個人收入的地點最多的可達7處。29個月內,發(fā)放標準外獎金福利1205.6萬元,標準外發(fā)放額為標準內發(fā)放額的107%。
處罰
歷經3個月艱苦的審計取證,粵海鐵路資金流失的真相暴露無遺?;浐hF路公司在項目建設期間挪用建設資金違規(guī)興辦實體,并利用所辦實體在工程建設中套取項目建設資金,將建設資金以合法的形式切出一塊,作為粵海鐵路公司發(fā)放職工獎金以及福利支出的重要來源,違反了國家關于國債資金和項目資本金的使用規(guī)定,違反了國家關于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有關規(guī)定。深圳特派辦將審計情況以專題報告方式上報審計署,審計署以重要信息方式上報給國務院。
審計決定:將違規(guī)用建設資金發(fā)給中層以上領導干部(含副職)的獎金福利悉數追回,上繳鐵道部。
至2002年11月,粵海鐵路公司陸續(xù)執(zhí)行了審計決定的其他問題,但仍未執(zhí)行中層干部退款問題,深圳特派辦在多次催要無果的情況下,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發(fā)函(審深特函發(fā)[2002]11號)給粵海鐵路公司,嚴厲指出:“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》第45條之規(guī)定,‘被審計單位未按規(guī)定期限執(zhí)行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執(zhí)行,仍不執(zhí)行的,申請人民法院強制’,我辦決定在采取以上措施之前,特發(fā)此函,要求你單位將執(zhí)行審計決定的所有結果立即報送我辦”。
虛擬工程套取657萬元
2002年3月,粵海鐵路公司5位領導決定兩次把手伸向建設資金,與中鐵某局一項目部商定,由該局通過編制虛假的大型臨時工程(后因粵海鐵路公司計劃部部長陸漢章涉嫌犯罪被耽擱),粵海鐵路公司多撥200萬元工程款給項目部。唐建偉、張培金、樸英元、杜惠榮4人從中提取現(xiàn)金120.23萬元,按每人要退繳的違規(guī)獎金數額領取現(xiàn)金后,以個人名義上交粵海鐵路公司財務部。
2003年11月20日,廣州鐵路檢察院以涉嫌私分國有資產和受賄罪兩項罪名對5人提起公訴。據檢察機關指控,時任粵海鐵路責任有限公司總經理唐建偉、原黨委書記張培金及3名副總經理樸英元、杜惠榮、李遜共計私分國有資產657.44萬元。唐建偉、樸英元、杜惠榮、李遜4人曾經受賄。2003年12月26日,廣州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,以私分國有資產和受賄兩項罪名對5人進行一審判決,該公司原總經理唐建偉被判刑9年;副總經理杜惠榮和樸英元(兼總工程師)分別被判6年半和7年半;原黨委書記張培金被判刑1年緩期1年;另一副總經理李遜判刑2年緩期2年。